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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时间:2008-04-14 | 阅读:1116 次 | [ ] [收藏] [划词] 评论 0 条

一、 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划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为国家划定的A类考生分数要求。

二、 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初步定在4月中旬进行。4月12日前复试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 学院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如考生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所报考的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联系。

四、 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于4月7日前向研究生处招生科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和单位证明审查(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五、 目前工作单位在三区且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国家划定的C类考生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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