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日本读硕士
2003年的盛夏,当时我在日本已两年,过了语言关。我开始慎重考虑报考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当然是早稻田大学,但落第的可能性极大。比早稻田低一档的,有日语发音开头字母连起来是"三月"(即MARCH) 的五所东京私立大学--明治、青山学院、立教、中央和法政大学。我发现明治大学的入学考试日期最早,在其10月份发榜之后,如未被录取,还可以报考11月的法政大学的入学考试。于是,第二志愿我选择了明治大学。
对于外国留学生, 明治大学的入学考试只要求考一门专业课。我9月底参加考试后,10月10日便收到了合格证。
明治大学与法科课程
明治大学创建于1881年,是位于东京都中心千代田区名为"御茶之水"之处的都市型大学。该大学的校园主要由两幢高层建筑构成。一幢是为纪念建校120周年而于2001年建成的23层的"自由大厦"。朝西的教室,在阳光普照的日子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富士山。另一幢则是11层的"共同学术大厦"。
日本的硕士生被要求履修32个学分,每门课程上一个学期可以拿2个学分,外加毕业论文。如果平均分配,每个学期只上4门课就够了。为保险起见,我上了18门课,共拿到了36个学分。具体是导师的民法财产法演习2年,4个学期共8个学分,其他是民法财产法研究、民法家族法研究、民法家族法演习、商法研究、犯罪心理学研究、法哲学研究和中国法研究。
顺便提一句,从2004年开始,日本的司法考试实行新的制度,要求考生先考入指定的大学所设立的专门研究生院,日本称之为"法科大学院"进行学习,在法科研究生课程毕业后方可参加司法考试。因此,法科研究生院的民法基础课给我提供了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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