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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翻译与文化
来源 ChinaDaily  时间 2年前  阅读 5718 次  字体 [    ]   [收藏]  [划词   ]  评论 0 条
文化翻译是指在文化研究的大语境下来考察翻译,即对各民族间的文化以及语言的
[1] 文化翻译与文化
[2] 文化翻译与文化

1.文化翻译与文化"传真"

文化"传真"在此意指文化翻译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译语要从文化义的角度准确地再现原语所要传达的意义、方式及风格。换言之,就是把原语的"形"、"神"在译语中原计原味地体现出来。由此可见文化"传真"的研究是翻译中的关键部分。翻译之所以不那么容易,乃是因为语言反映文化,承载着丰厚的文化内涵,并受文化的制约。一旦语言进入交际,便存在对文化内涵的理解和表达问题。这就要求译者不但要有双语能力,而且还有双文化乃至多文化的知识,特别是要对两种语言的民族心理意识、文化形成过程、历史习俗传统、宗教文化以及地域风貌特性等一系列互变因素均有一定的了解。正是以上这些互变因素,英汉民族的语言文化体现出各自特有的民族色彩。比如《红楼梦》中有这么一句话"……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嫡亲的孙女似的。"一般认为,嫡亲的孙儿、孙女的血缘上要亲过外孙、外孙女。王熙凤这句话无疑是指林黛玉气质不凡,就像贾母的孙女一样,借此来讨得贾母的欢心。如果将这句话译成"She doesn't take after your side of the family, Grannie. She's more like a Jia."这样便有贬损贾母娘家之嫌。谙熟中国传统的杨戴伉俪将这句话译为"She doesn't take after her father, son-in-law of our old Ancestress, but looks more like a Jia."该译文使凤姐的言外之意表达得贴切到位,把中国这种封建家庭的传统意识忠实地传达给了读者。

有时即便对某成语典故的文化含义有所了解,但在翻译中不能根据语境灵活处理,也有可能达不到"传真"的效果。比如"a dog in the manger"常被直译为"狗占马槽",但用在下面的两例中似乎就不合适了。

例一:Let me have the skates. You don't know how to skate. Don't be a dog in the manger.

译文:把冰鞋给我,你不会滑冰,不要狗占马槽。(此句中划线部分应该译成"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为妥。)

例二:There you are the dog in the manger! You won't let him discuss you affairs, and you are annoyed when he talks about his own.

译文:你狗占马槽!你不让他谈你的事,可他讲他自己的事你又恼了。(此句中划线部分应译为"你不干还不让别干!"才达意。)

英汉两民族的宗教信仰不同,自然也会体现在语言方面。英语中出现的文化主要是基督教文化《圣经》在整个西方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与之相应的是在我国影响极为深远的佛教文化。两种文化在思维习惯上、语言表达形式上,词汇意象和含义上,都有着自己的特色,故翻译时特别要引起注意。例如Hawkes把《红楼梦》中的"阿弥陀佛"竟然译成"God bless my soul",把上帝拿来代替佛教的无量寿佛,这很可能让西方人以为中国人也信奉上帝。这样的译文大大地削减了中国文化内涵。又如"天诛地灭"这一成语运用"天"、"地"作为最高权力的象征,但它只能适用于深受天道观影响的中国,故不能用反映基督教信仰的"God"取代。某些含异域感情色彩的词语的翻译也是一个难点。

由上可见,"文化翻译"的的确确是在"文化研究的大语境"下做翻译,而文化"传真"是做好文化翻译的关键。

2.翻译中文化"传真"度的把握

文化"传真"不仅仅指忠实原语,而且是在考虑异域文化的前提下寻求一种最佳的翻译方法。至于什么是它的"度"还没有固定的定规可循,所以如何准确地把握它的尺度还有待译者经过长期的磨砺和探索。笔者拟就双语转换的"度"这个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自己肤浅的认识。

2.1 探究词语的历史、社会背景意义及文化内涵,准确把握文化"传真"

文化翻译既要考虑历史、社会背景,又要注重那些有同有异,大同小异,同中有异的词语,译者要保持清晰的思维,既要注重文化深层的蕴含,又要了解语言表层含义的异同之处。

2.1a 摆脱性忌讳和性压抑的民族心理制约

不同民族的社会风尚,伦理道德的异同,有时也使原文难以予以忠实传译。比如在法国,男女间一旦可以亲吻嘴唇,那就几乎等于可以同床共枕了。所以为了照顾民族习惯,怕有伤使用译文语言国度的风化,法国人在翻译英国小说时,将英国式父女亲嘴改为法国式父女拥抱。显然这是有异于原意的改写,不能达到"传真"效果。

《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有这么一句话:He made you a highway to my bed, But I, amaid, die maiden-widowed.

受到我国几千年礼教文化干扰的前辈翻译家朱生豪把此句译为:他借你(软梯)做牵引相思的桥梁,可是我却要做一个独守空闺的怨女而死去。此句中的"死"被悄悄地译为得体得多的"相思",因而产生了经不起推敲的语病。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一个尚未出嫁的闺女怎能直截了当地说出要她的心上人"上我的床"呢?情感、价值观发生了变化的90年代的翻译家方平,冲破了性忌讳和性压抑的民族心理束缚,把此句改译为:他本要借你做捷径,登上我的床,可怜我这处女,活守寡,到死是处女。方译显然更贴近原文的本意。

2.1b 切勿被表层含义所迷惑

例如"骨鲠在喉"是有话要说,非先吐之而后快,而"have a bone in one's throat"则正好相反,是把骨头卡了喉咙作为不愿说话的借口。又如中国成语"知子莫如父"与美国的成语"It is a wise father that knows his child"似乎形式与意义上都很相近,其实涵义相反。汉语强调父亲最了解孩子:英语却用"It is (a wise father) that…"这种句型来反衬即使父亲也不一定了解孩子。再看下面的谚语:The nearer the bone, the sweeter the meat. 有人把它译成"越是贴骨的肉越香",那就只会使人想到作为食品的肉类。这仅是对字面表层含义的理解,它真正的喻义是"slim people are more attractive than fat people."请看下面的例句:

A little skinny … for my taste, but like my ol' dady used to say; the closer the bone, the sweeter the meat.

译文:就我的眼光来看……瘦了点,不过我老爹常说:愈不长肉愈俊俏。

有些带有宗教色彩的成语也值得注意。例如:Lick/Kiss the dust (《弥加书》第七章第17节)不能冒失地译成"五体投地"或"顶礼膜拜"。该成语深层喻义是"卑躬屈膝,忍受侮辱",其贬责之意与汉语中的"胯下之辱"略有相同之处。

以上译语例子都是注意了词语表层字面的含义,而忽略了受其文化特性制约的深层意味。

2.1c 把握原文中人物的心理特征和事物的本质特征

形神兼备的比喻在描绘人或物外观的同时,也揭示人物的心理状态的精神实质。它寓神似于形似之中,使形似的比喻更具有实感。例如:He (Prebel) looked at the clock. The big second band was sweeping down like a guillotine. (Pat Frank) 此例中,秒针与铡刀在外在相似点在于其下落迅速,内在相似点在于两物--时间和铡刀--同样无情,正在逝去,而他(Preble) 应下决心的时刻却在一秒一秒地逼近。又如:Beauty is but flower, which wrinkles will devour。外观上,"beauty"和"flower"两者都很美,但最终都会被吞噬,本质上两者具有mortality(必死性)这一特点。

2.1d 找准直译、意译、注释三者的"契合点",体现原语的文化风貌

例如:There is a mixture of the tiger and the ape in the character of a Frenchman.

a. 法国人的性格混合有老虎和猿的成分。

b. 法国人的性格既残暴又狡猾。

c. 虎恶狐狡,兼而有之,这就是法国人的性格。

以上的译文C是直译和意译融为一体的最佳体现。

又如:It seemed strange that the various editors should permit such redundant flogging of dead donkey, unless perhaps they had a suspicion that after all the donkey might not be quite dead, and wished to make sure.

译文:奇怪的是,还有编辑竟允许一再鞭打死驴--重复已成定论的东西,除非他们也许怀疑驴子可能没有完全断气,想证实一下。(此句中带点的部分意译,其它部分直译。直译保持了原有的表达方式,意译体现其内在含义。)

在美国中篇小说《街头女朗玛吉》中,有一句母亲说女儿的话:An 'after all her bringin' -up what I tol 'her an' talked wid her. She goes the d' bad, like a duck teh water. 这里Like a duck to water是个很贴切的比喻,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于是孙致礼先生把全句译为"我生她养她,叮咛来嘱咐去,她还是去做那伤风败俗的事儿,跟鸭子下水一样有瘾头。"这样的形象直译,即保持了异域文化色彩,又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还有些英语成语引喻了《圣经》中的人物。如果采取直译加注的话,就能把原文的喻义如实地展示出来。例如:as old as Methuselah, as rich as a Jew, as wise as Solomon。玛士撒拉(Methuselah)是《圣经》中以诺之子,据说享年969年;古代犹太人多因高利贷盘剥蓄财,犹太人(Jew)就成了富人的代名词;所罗门王(Solomon)是《圣经》中记载的古代以色列王,以智慧著称。

直译有时能保持原文的生动形象,补充或丰富汉语词汇,使译文新鲜有力,该译法在政治用语上尤为多见,如:Lame duck--跛鸭(即将卸任而未重新当选的官员);Dark horse--黑马(原来不为人知,意外取胜的候选人或选手);a stick-and-carrot policy--大棒加胡萝卜政策,等等。这种直译法首先应该考虑在汉语能够接受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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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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